目前分類:龐克(punk) (4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
起源 性手槍樂園


回到西元1976年,英國倫敦由名為「性手槍」(Sex Pistols)的樂團揭開龐克搖滾的序幕,同時也帶起了前所未有的龐克風潮,性手槍的經紀人麥坎.麥克羅倫(Malcolm McLaren)以精英式的反藝術計畫,和時尚設計師,也就是他的老婆薇薇安.

Cherry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
龐克原本就不是一種制式的服飾,何為龐克?
相信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看法,可是我還是要跟你們說,
很多人都以為龐克就是穿著很多配件,超誇張的服飾,煙勳妝

Cherry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探討西方音樂文化的書籍通常採取兩種書寫方式,一種是學院式的冷眼旁觀,分析某流派的形式、歷史與社會意涵;另一種是像《龐克的哲學-不止是噪音》,作者以「過來人」的身份,對讀者大聲疾呼:「這種音樂不單單是你以為的那樣!」

Cherry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
龐克(punk)文化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。最早源起於音樂界,但逐漸轉換成一種整合音樂、服裝與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。

今天我們所見到的龐克文化始於1970年代,由美國開始,最初的時候它是一種音樂上的叛逆運動,主旨是在抗拒反對一些包括前衛搖滾(progressive rock)重金屬(heavy metal)在內,已經既存的流行音樂形式。在龐克文化的訴求中,這些流行音樂的歌手們早已因為過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,而與他們的歌迷們疏離太遠。龐克文化的追隨者以地下音樂(underground)極簡搖滾(minimalist rock)等音樂形式為基礎,發展出他們自己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。在龐克搖滾領域,性手槍(Sex Pistols)與雷蒙合唱團(The Ramones)是龐克音樂啟蒙時期較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樂團。

Cherry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