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是因,如是果

  人一生的因緣不只在此一世中,還有上世、上上世的因緣,同時,也將存在於下世、下下世的輪迴中。但無論怎樣輪迴,卻始終是因緣會聚時,果報還自受。
 
  佛講因緣,還有因果。萬事皆有因亦有果,如是因,才有如是果。萬事萬物都離不開這樣的因緣。
 
  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,曾發生了一件有些離奇的案件。德克薩斯州有一個騙子叫格林·迪克林特,他拋棄了一個被他玩弄後的姑娘。姑娘痛苦不堪,最後,含悲自殺。姑娘的弟弟一直想為姐姐報仇,有一天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,朝格林開了一槍。不想,子彈偏了一點,擦過格林的臉射進了格林旁邊的樹裡。格林除了臉上被擦破了一層皮外,其他可算是毫髮無傷,這讓他暗自慶幸。然而自那以後,那顆嵌入了樹中的子彈卻成了格林所有噩夢的根源,每當他夢到自己被那顆子彈射中之後,總會從夢中驚醒,然後又會在一身冷汗中不停地想起那顆顯些要了自己性命的子彈。終於,格林再也忍受不了這顆子彈的存在了,他決定把那顆嵌著子彈的樹鋸倒,從此對自己就再也不會有什麼威脅了,而自己的噩夢也就會理所當然地消失了。
 
  於是,格林找來一把鋸,打算把樹鋸倒。沒想到樹比較粗,用鋸很難鋸倒,於是他就找來了一些炸藥,打算用炸藥把大樹炸倒。炸藥放好,點著後,他跑到一邊準備親眼看著自己的噩夢被炸倒的一刻。爆炸聲響起,格林卻應聲倒下了!原來,那顆留在樹裡的子彈因為炸藥的威力而彈出,恰好擊中了等在一邊的格林。
 
  本想除掉自己噩夢的根源,不想仍是被復仇的子彈所擊中,冥冥中,還是給那死去的姑娘報了仇。
 
  你可以說這一切只不過是個巧合,巧合得需要所有的人物、時間、地點,甚至連人物的心情都要完全對得上號,才有可能出現這樣巧得不能再巧的一幕。但在我看來,其實這就是我想要說的一種因緣。正因為有格林種惡因在先,才會有姑娘的弟弟找他報仇的惡果在後;正因為他心中有鬼,時常因子彈做噩夢在先,才有想要除掉子彈的心思在後;正因為有他作惡遭人報復在先,才有子彈偏巧擊中他在後啊!正因為有這樣的因,才導致他受了這樣的果。自己種因,自己得果啊!
 
  世上總是有那麼巧的事存在,為什麼?就是因為因緣實在是太奇妙、太不可思議,只要你給自己種了因,日後便自然會得到那樣的果。我還聽說過這樣一件事,說是德國的一家報紙廣告上說,有一輛八成新的寶馬車出賣,價格只需要1馬克。因為那天剛巧是愚人節,因此人們幾乎都把這則廣告當成了愚人節的笑話,一笑了之,沒往心裡去。有一個美國青年卻相信了,於是按照廣告提供的聯繫方式與車主取得了聯繫,一問,這廣告竟然是真的,於是,年輕人只花了1馬克便買到了那輛八成新的寶馬轎車!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?可是,這麼巧的事偏偏就發生了。原來,出賣寶馬車的女主人只是出於氣憤才出此策,她的丈夫剛剛去逝,卻在遺囑裡把這輛寶馬車分給了他的情人。女主人一氣之下,決定以1馬克的價格把車賣掉,將車錢給她丈夫的情人。
 
  你看,這世上的許多事其實都在這因果裡,所謂因緣會聚時,果報還自受就是這個道理,只不過在別人眼中看起來似乎僅僅是幸運和倒霉之分:有的人第一次買彩票就中了大獎,也有人第一次偷東西就被抓了起來;有人第一次上戰場就立下了赫赫戰功,有的人卻可能第一次去紅燈區就染上了艾滋病;有的人只唱了一首歌就紅遍了大江南北,有的人卻可能在天天走的樓梯上摔斷了骨頭……
 
  其實則不然,至少不是單純我們所看到的那樣。人一生的因緣不只在此一世中,還有上世、上上世的因緣,同時,也將存在於下世、下下世的輪迴中。但無論怎樣輪迴,卻始終是因緣會聚時,果報還自受。
 
  雖然都說是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可是,為什麼有一些惡貫滿盈的惡人卻在世上逍遙自在呢?而那鞠躬盡瘁的好人卻總有著出師未捷身先死的遺憾?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因緣不只一世的原因了。惡人享福、好人短壽,只能說明他們上一世的業報是不同的。惡人也許在上世積了許多福報,之所以沒馬上就遭報應,就是因為福報未盡,福報一盡,自然就要遭惡報了。這也是人們常說的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至於到底是先有福報還是先有惡報,則要看個人的因緣了,善緣先成熟則先報福報,惡緣先成熟則先報惡報。
 
  有人說:
 
  無私的愛+助人=快樂
 
  耐心+容忍=面目美好
 
  佈施+慷慨=生活無缺與富裕
 
  護生+不殺生=健康長壽
 
  誠實的語言=所說的話受人敬重、相信
 
  善良心=受人愛戴、萬事如意
 
  貞節=配偶相合
 
  而最可貴的因果就是——智慧+菩提心=佛
 
  福報大,福報享盡,終會受報
 
  歹路不可走
 
  舉頭三尺有神明
 
  我代表最廣義的真理,因果是其中之一。
 
  還有一段話,是我非常欣賞的,佛陀說:
 
  我已經為你指出可以得到究竟快樂的道路,
 
  可是……
 
  能不能得到究竟快樂,完全在於你自己
 
  你——是否修行。
 
  說得非常有道理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erry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