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龐克(punk)文化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。最早源起於音樂界,但逐漸轉換成一種整合音樂、服裝與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。

今天我們所見到的龐克文化始於1970年代,由美國開始,最初的時候它是一種音樂上的叛逆運動,主旨是在抗拒反對一些包括前衛搖滾(progressive rock)重金屬(heavy metal)在內,已經既存的流行音樂形式。在龐克文化的訴求中,這些流行音樂的歌手們早已因為過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,而與他們的歌迷們疏離太遠。龐克文化的追隨者以地下音樂(underground)極簡搖滾(minimalist rock)等音樂形式為基礎,發展出他們自己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。在龐克搖滾領域,性手槍(Sex Pistols)與雷蒙合唱團(The Ramones)是龐克音樂啟蒙時期較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樂團。

漸漸的,龐克變得更加多樣化並且更少最低限要求主義,這是隨著象The Clash這樣的樂隊融入了如ska和rockabilly甚或hip-hop這樣的其他地下音樂影響而發生的,但是音樂所散發的訊息還是一樣的;它帶有顛覆性、叛逆性以及無政府主義。它取材於諸如面對社會的問題、下層階級的被壓迫等等這樣的主題。龐克文化是對社會的一個訊息,也就是,不是所有人都過得很好、不是所有人都一樣。

英國的龐克文化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瀰漫到了北美,在那裡人們創造了一種新的音樂風格,稱為硬核龐克(硬核、hardcore)因為比歐洲的同類音樂更快和更富進攻性的節奏而著稱。從這一新流派產生的風格包括滑板龐克(skate punk)straight edge(直線邊緣)

從龐克的開始時起,主流唱片公司就試圖從地下龐克文化獲利。很多時候這遇到了許多阻力,因為龐克的倫理在於音樂的純潔性,而龐克常常覺得這受到了唱片公司牟利動機的威脅。

從1980年代晚期開始,美國西北太平洋地區(Pacific Northwest)的龐克音樂作為"油漬搖滾(grunge)"上市。成功的油漬搖滾樂隊,例如涅磐(Nirvana)和Pearl Jam在他們的音樂中展示出大量龐克風格的影響。這些早期的商業成功導致了另一龐克風格在主流中的成功,它被稱為強力流行樂或者流行龐克。流行龐克的樂隊的例子有Green Day和Offspring.

很多初期龐克次文化的追隨者覺得龐克的商業化帶來幻滅的感覺。他們聲稱龐克按照定義就應該是不流行的(把"流行龐克"視為自相矛盾),所以應該保持這個狀態,因為它給主流文化帶來了所需的挑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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